邢茹律师(Ruth Xing),中共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高级合规师;《中小型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之一,曾任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某市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格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邢茹律师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的执行程序及刑事案件。 业务专长领域 :执行、刑事辩护邢茹律师所主导或参与的部分代表案例有:北京某混凝土公司与中铁某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注:代理客户最终执行回款人民币700余万元);北京某混凝土搅拌公司与中铁某地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注:代理客户最终执行回款人民币2700万元 );北京韩建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异议诉讼案(注:代理客户成功追加被执人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商丘市恒大某公司与中铁某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注:代理客户最终执行回款300余万元);某公司与北京某勘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终本后案(注:案件终本后,代理客户通过相应执行措施致案外人承担本案执行款人民币近50万元);中国某大型出口企业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国际商事仲裁案;某市人民政府、某市司法局、某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法律服务;邢茹律师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涵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开设赌场罪、组织与领导传销活动罪、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在多起案件中,律师介入辩护后,最终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或实现最终量刑降低。较为典型的案例为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此为再审申诉案件,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再审一审等程序。邢茹律师介入的辩护阶段为再审发回后的二审阶段,此前的判决结果均判定张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经邢茹律师努力,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辩护观点,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三层、五层、六层联系方式:18201683172